2006年首批中国护士
作为交流访问学者(J-1签证)赴纽约四年带薪实习
项目介绍
特别说明
交流访问学者(J-1 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发给外国人来美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的签证种类之一。一般系根据两国政府协议或双方校际(单位)交流协议互换的学生、学者或研究人员,资助来自双方(或一方)的政府或单位。
申请签证时,须提交美方邀请单位签发的 IAP-66 表。根据美国政府有关规定,凡持 J-1
签证来美的上述人员,在美停留期间不得更换签证类型。期满后必须返回原所在国。上述人员如要再次申请进入美国,必须在原所在国居住服务满两年以上。申请
J-1 签证来美,即表明该签证申请人在美停留期满后,应当返回原所在国。这是 J-1 签证与其他签证的重要区别。
一、 项目背景
1、中国护士作为访问学者(持 J-1 签证)赴美四年带薪实习交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华护理学会联合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共同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
2、美方邀请单位为美中护理人才开发交换计划委员会,是由纽约市健康和医院管理局和纽约大学医学中心等单位共同组建,旨在开展针对中国护士的国际人才交流活动。
3、根据合作方协约商定,2006年双方将选拔首批10名具备条件的中国护士,以访问学者的身份(持
J-1 签证)在纽约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为期四年(含3个月试用期)带薪实习交流工作,期满回国,以增进中美护理交流,促进中国的护理发展。在美期间每名护士均有机会到多家医院不同的科室进行轮转,以掌握全面的临床护理知识和技能。
二、 接收中国护士的医疗机构
纽约市卫生局和纽约大学医学中心所属的大中型医院。
三、 福利待遇参考
1、四年收入合计约22万美元,并享受免税待遇
第一年基本收入约为54961美元(加班费另计)。在美正常工作时间为37.5小时/周,超过上述时间为加班,加班按1.5倍工资支付。根据岗位和本人表现,第二年起工薪每年有递增3%-6%机会。持J-1签证的交流访问学者在美享受免税待遇。
护士在美期间基本收入参考表
在美时间 |
基本收入 |
计算参考 |
备注 |
3个月试用期 |
约13672 美元 |
4557美元/月× 3个月 |
本表各年度基本收入不包括:
1、 加班费;
2、 从第二年开始的加薪机会。 |
第一年(含试用期) |
约54961 美元 |
4557美元/月×12个月 |
第二年 |
约54961 美元 |
4557美元/月×12个月 |
第三年 |
约54961 美元 |
4557美元/月×12个月 |
第四年 |
约54961 美元 |
4557美元/月×12个月 |
合 计 |
约218764 美元 |
|
2、福利和健康保险待遇
包括:医疗保险、牙科保险、处方保险、意外人寿保险等。
3、假期待遇
每年有两周带薪假期,一周事假和八天法定假日。
4、 家属待遇
赴美国通过三个月试用期后,即可申请家属(配偶和小孩)签证赴美。
配偶可同样获得为期4年的J-2签证,18岁以下子女可享受免费中小学教育。
四、 试用期
护士来美后,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以便美方接收单位考核其临床护理技能。合格者将继续4年的实习工作,不合格者将退返回国。无论是否通过考核,试用期间护士仍享有全部工资待遇。(以试用时间为准)
五、 报名资格
美国 CGFNS 资格证书;
或美国各州的 RN 证书。
注:无需 TSE 或雅思成绩
六、 申请资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 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工作电话、住址电话、邮件地址、通信地址、邮编)
2、 合格有效的护士学历证明
3、 护士执照正本
4、 护照、身份证及户口本
5、 英文个人简历
6、 美国 CGFNS 资格证书或美国各州 RN 证书
7、 托福成绩证明
初试通过者还须提交护士本人原毕业学校或所在医院专业人士签字的《推荐信》。
七、 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
2006年5月17日-6月8日,提交报名申请资料
2006年6月1日,公布初审,通知初选合格者到京集中具体日期
2006年6月9日前,初试、集训,准备正式面试
2006年6月9-10日,正式面试
2006年7月,与面试合格者签订法律文件,准备签发IAP66表
2006年8月,准备相关资料,预约签证,到美国驻华大使馆面签
2006年9月,在京集训,及出国前的准备工作
2006年10月,赴美,开始试用期
2007年1月,试用期结束,正式开始为期4年的实习交流工作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本表中的“时间”和“事项”计划,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公告内容)
八、 所需费用
1、报名费(含个人资料预审): 50元人民币/人
2、初试费:150元人民币/人 (针对个人资料预审通过者)
3、面试前培训费:300元人民币/人 (针对初试通过者)
4、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金额和支付办法将根据项目主办单位制订的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九、 支付原则
部分费用出国前支付,剩余费用试用期通过后分期支付。
|